「不定期契約」指的是沒有約定明確期限的勞動契約,與定期契約相對。簡單來說,如果雇主在聘用時沒有明確表示雇用期限,例如「只聘用你一年」或是「只聘用你到這個專案結束」,那麼就屬於不定期契約。根據《勞動基準法》,不定期契約適用於「有繼續性」的工作,例如一般性工作、公司內部職務、長期性工作等等。相較於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對勞工更有保障,例如享有更完整的勞動權益,且雇主不能隨意解僱員工。建議您在簽訂勞動契約前,務必仔細閱讀條款,並諮詢專業人士了解自身權益。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在簽約前仔細了解條款:在簽訂任何勞動契約前,請務必仔細閱讀契約各項條款,特別是雇用期限的約定。如果契約中沒有明確提及終止時間,這很可能是一份不定期契約,這對您未來的工作穩定性至關重要。
- 諮詢專業人士:在面對不定期契約的細節時,若有任何疑問,建議尋求專業勞動法律顧問的意見。這不僅能幫助您全方位理解自身的權益,也能在未來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上提供必要的指導。
- 了解不定期契約的優勢:熟悉不定期契約通常能提供的穩定性和權益保障,例如不易被隨意解僱及可以享受完整的年假和病假等,這能夠幫助您評估目前工作安排的有效性,並為未來的職業規劃做好準備。
可以參考 無薪病假規定全解析:掌握請假權益,輕鬆應對職場狀況!
不定期契約的定義與適用範圍
在勞動法框架中,勞動契約根據期限的規定可分為「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顧名思義,定期契約是指明確設定雇用期限的協議,比如「僅聘用一年」或「項目結束後隨即終止」。而不定期契約則是指沒有明確約定雇用期限的契約,表示雇主希望持續雇用員工的意圖並不受時間限制。根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規定,不定期契約主要適用於「有繼續性」的工作,這意味著這類工作是持續進行的,雇主並不打算在短期內終止雇用。
以具體例子來看,許多常見職位如行政人員、業務人員及技術人員,均屬於「有繼續性」的工作,因此雇主通常會與員工訂立不定期契約。反之,針對「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的職位,則可選擇簽訂定期契約,因為這類工作的雇用需求並不具持續性。
不定期契約的適用範圍相當廣泛,涵蓋了大多數的職場領域。相比於定期契約,這類契約為勞工提供了更為堅實的保障,因為雇主不能隨意終止雇用,除非符合法定解僱事由。此外,簽訂不定期契約的員工亦獲得全面的勞動權益保護,包括年假、病假和生育假等,確保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能享有更穩定的生活保障。
不定期契約是什麼.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會計師需要定期契約嗎?
當談到會計師是否需要定期契約時,並沒有一個簡單的答案,因為這取決於具體的工作情境。根據勞動基準法第9條,定期契約是針對「非繼續性」的業務而設計的,而會計作業通常屬於公司的核心運營,故難以被認定為「非繼續性」。換句話說,會計師的職務常常是公司持續運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非臨時或短期的需求,這使得會計師不太適合簽訂定期契約。
不過,在某些特定情況下,例如公司涉及短期專案或因季節性需求而急需會計師協助,企業或許可以考慮簽訂定期契約。然而,即使在這些情況下,仍須遵守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相關要求,需明確規範契約的期限、工作內容及其限制。
由於會計作業屬於公司持續性運作所需的工作性質,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會計師的職務並不符合「非繼續性」的定義,因此不建議簽訂定期契約。
綜上所述,建議企業在考慮簽訂定期契約之前,應深入評估會計師的工作需求,並確認是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相關規範。如果發現不符合此規範,則應考慮簽訂不定期契約,以保障雙方的勞動權益。
情況 | 是否適合定期契約 | 原因 |
---|---|---|
公司核心運營 | 不適合 | 會計作業通常屬於公司持續運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難以被認定為「非繼續性」。 |
短期專案 | 可能適合 | 但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相關要求,需明確規範契約的期限、工作內容及其限制。 |
季節性需求 | 可能適合 | 但需符合勞動基準法第9條的相關要求,需明確規範契約的期限、工作內容及其限制。 |
長期定期契約,小心被認定為不定期契約
許多企業為了避開《勞動基準法》中關於不定期契約的規定,選擇與勞工簽訂長期定期契約,常見的方式是每年重新簽訂合約。然而,這種規避法令的做法並不牢靠,因為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會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契約的真實性質,而不僅僅依賴於契約的形式。
例如,若勞工長期與雇主簽訂定期契約(例如一年一聘),而雇主卻要求該勞工從事超出契約所定工作範圍的持續性工作,或者接替正職人員,並且這樣的工作本質上是雇主日常運作所需的人力資源,那麼法院可能會解讀為企業在規避法律,進而將此契約視為不定期契約。
以某公司為例,若該公司長期使用定期契約僱用一名員工,而該員工的工作內容與公司的正式職工完全一致,且其職位對公司的日常運作至關重要,則法院也有可能會判斷該勞工與公司之間的關係屬於不定期契約。
因此,企業在簽訂定期契約時,應該特別關注以下幾點:
- 工作內容:明確定義定期契約中的工作範圍,以避免與實際工作的差距,這将降低被認定為規避法令的風險。
- 工作性質:應避免使用定期契約去滿足公司日常、持續不斷的工作需求,這可能導致被認定為不定期契約。
- 契約期限:不應長期以定期契約取代不定期契約,企業應根據實際情況靈活調整契約期限。
企業必須明白,法院在評斷勞動契約的性質時,會綜合考慮多項因素,而不僅僅依賴契約的表面形式。若企業長期依賴定期契約來避開法令,則可能面臨法律風險,甚至被裁定為違法。
不定期契約是什麼結論
了解「不定期契約」的定義與適用範圍對於勞工朋友們保障自身的權益至關重要。簡而言之,不定期契約指的是沒有明確約定雇用期限的勞動契約。相較於定期契約,不定期契約在保障工作穩定性、享有完整勞動權益,以及更有利於長期發展等方面都更具優勢。然而,即使是簽訂了不定期契約,雇主在符合法定解僱事由的情況下,依然可以合法解僱員工。
在簽訂勞動契約時,建議您務必仔細閱讀條款,並諮詢專業人士以了解自身權益。如果您對「不定期契約」還有任何疑問,請別猶豫尋求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得到保障。
不定期契約是什麼 常見問題快速FAQ
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有什麼區別?
不定期契約與定期契約最大的差別在於雇用期限的設定。不定期契約沒有明確的雇用期限,表示雇主希望持續雇用員工,直到一方提出終止契約為止。定期契約則有明確的雇用期限,例如「只聘用一年」或「只聘用至專案結束」,到期後契約自動終止。簡單來說,不定期契約代表著雇主對員工的長期雇用意願,而定期契約則代表著雇主只在特定期間需要員工。
哪些工作適合簽訂不定期契約?
不定期契約主要適用於「有繼續性」的工作,也就是說,雇主預期雇用員工的時間沒有明確界定。例如:
- 一般性工作:行政人員、業務人員、技術人員等。
- 公司內部職務:部門主管、經理等職務。
- 長期性工作:與公司長期合作的專案或服務等。
而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的工作則較適合簽訂定期契約。
不定期契約對勞工有什麼優勢?
不定期契約相較於定期契約,對勞工來說更具保障。主要優勢包括:
- 保障工作穩定性:雇主不能隨意解僱員工,除非符合法定解僱事由。
- 享有更完整的勞動權益:享有完整的勞動基準法規定的各項權利,例如年假、病假、生育假等。
- 更有利於長期發展:不定期契約表示雇主對員工有長期的雇用意願,有利於員工長期發展。
建議您在簽訂勞動契約前,務必仔細閱讀條款,並諮詢專業人士了解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