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雇主必知指南

許多企業主對於公司規模與勞健保的關係感到困惑,常問「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根據現行法規,不論公司規模大小,只要聘僱員工,就必須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即使員工未滿5人,雇主也需要為員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並可自願參加勞工保險。

而雇用員工5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除了勞工保險外,還必須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和提繳勞工退休金。建議雇主於員工到職之日起 15 日內,至勞保局辦理加保手續,並依法繳納保險費。

『雙買+小台』

切記,未依法為員工投保,雇主將面臨罰款甚至刑事責任。因此,雇主應主動了解相關法規,並積極為員工投保,保障員工權益,同時也避免自身的法律風險。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1. 確保及時申報保險:無論公司規模大小,一旦聘用員工,雇主應在員工到職之日起15日內,前往勞工保險局辦理加保手續並繳納相應的保險費。這能有效避免因延遲申報而可能面臨的罰款或法律責任。
  2. 了解和區分各類保險: 針對不同員工人數,雇主需清楚了解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職業災害保險的要求。例如,雇用人數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需強制投保職業災害保險,但雇主可以自願選擇勞工保險。了解這些差異能幫助雇主針對企業實際情況做出最佳決策。
  3. 定期查詢法規變動: 勞工保險相關法規可能隨時更新,建議雇主定期查詢最新法規或咨詢專業人士,以確保遵循最新規定,從而減少法律風險並保障員工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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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員工未滿5人,勞保、健保、勞退怎麼做?

對於許多中小企業的創業者來說,勞工保險相關法規常常讓人感到困惑,其中不少人會問「員工未滿5人就不用投勞保?」實際上,根據現行的勞動法規,無論公司規模大小,只要有僱用員工,便必須為其投保勞工保險。

不過,針對員工人數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勞工保險的投保要求則存在一些彈性。根據《勞工保險條例》,這類事業單位可以選擇自願參加勞工保險,這意味著雇主在選擇是否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時,可以根據自身的情況做出決定。然而,雇主仍然必須為員工購買職業災害保險,這是確保員工在工作中發生意外時能夠獲得必要醫療和補償的法律要求。

依照《就業保險法》,即便是員工人數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雇主也需為其員工辦理就業保險的參保事宜,並提繳勞工退休金。這意味著,雇主無論公司規模及人數,都有責任保障員工在失業或退休後的基本生活權益。

值得一提的是,從2021年4月23日起,職業災害保險已從勞工保險中獨立出來,受到《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的規範。這表示,只要是登記在案的事業單位所聘用的任何員工,不論人數,都必須強制納保職業災害保險。

簡而言之,雇用員工未滿5人的事業單位雖可以選擇是否參加勞工保險,但一定要為員工投保職業災害保險、參加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確保符合相關法規並保障員工的基本權益。

就業保險、勞保、健保的差異

除了勞保和健保,雇主還必須熟悉「就業保險」。這三種社會保險各具目的與內容,雖然它們都是為了保障員工的權益。首先,就業保險和健保一樣,不論公司員工數量的多少,皆需強制為員工投保,哪怕公司只有一名員工在職。與前兩者相比,就業保險的保費相對較低,僅為投保級距的1%。這筆費用將由雇主(70%)、勞工(20%)以及政府(10%)共同分攤。就業保險的計算方式與勞保相似,均以日為單位,詳細的計算標準可參考勞保局的保險費用負擔金額表。

總的來說,這三類保險的差異如下:

  • 勞保:專為勞工的未來退休金設計,根據法律規定,雇主需每月提撥工資的6%進入員工的退休專戶。該專戶由勞保局進行管理,這筆提撥費用全由公司負擔。此外,員工若希望增加存款,也可每月自行提繳,最高額度可達投保級距的12%。
  • 健保:作為醫療保障的基石,健保能確保員工在遭遇疾病或受傷時獲得必要的醫療服務。其保費則由雇主和員工共同承擔,雇主負擔70%,員工承擔30%。
  • 就業保險:此保險旨在支持失業的勞工,包括提供失業給付及職業訓練補助,幫助他們重新融入職場。其保費同樣由雇主和員工共同負擔,以相同的70%和30%比例分攤。

除了以上三種主要保險項目,雇主還需依法為員工投保其他類型的保險,這包括:

  • 勞工意外險:此保險可保障員工在職務工作期間發生意外時的相關醫療費用及損失。
  • 勞工職業病保險:針對員工因工作環境影響所導致的職業病,提供必要的保障。

了解各項保險的內容和繳納方式,對於雇主而言至關重要,這不僅能有效為員工投保,也能減少潛在的法律風險。

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雇主必知指南

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我們公司僱用員工未滿5人,是不是就不用幫員工加保了呢?

即使公司僱用的員工人數未滿5人,企業依然可以選擇自願為其員工投保勞工保險。這一選擇不僅讓員工獲得寶貴的保障,還能提升他們在工作中的安全感。勞工保險提供醫療、傷病、產假及死亡等保障,確保員工在面對意外或健康危機時可以依賴即時的醫療服務和經濟支援。此外,勞工保險還涵蓋就業保險,協助失業者透過失業補助及職業訓練,重返工作崗位;同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則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時,提供必要的醫療及保障,減輕員工的不安情緒。

需要注意的是,凡僱用1人或以上的公司必須參加就業保險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這使得即便是員工數量較少的企業,同樣肩負著保障其員工基本權益的責任。因此,如果公司選擇不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也應確保為其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從而為員工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雖然公司規模小,不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但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依然是一種明智而負責任的經營行為。這不僅能夠有效保護員工的權益,還有助於提升其忠誠度和士氣,最終增強企業自身的競爭優勢。

員工未滿5人,是否需要加保勞工保險?
項目 說明
勞工保險 即使公司僱用員工未滿5人,企業依然可以選擇自願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提供醫療、傷病、產假及死亡等保障。
就業保險 僱用1人或以上的公司必須參加就業保險,協助失業者透過失業補助及職業訓練,重返工作崗位。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僱用1人或以上的公司必須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時,提供必要的醫療及保障。
建議 即使公司規模小,不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但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依然是一種明智而負責任的經營行為。

沒有勞健保可以上班嗎?

如果一名勞工選擇在未提供勞健保的公司工作,而是自行參加工會保險,那麼他們的權益將極有可能受到威脅。對於雇主而言,未按照法律要求為員工申報勞健保不僅會遭遇罰款,還可能承擔賠償責任,這無疑是一個高風險的選擇!最近,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立法經過已通過,如果這項法規開始實施,公司只需雇用一名員工就必須強制申報職災保險,小編將會及時更新相關的法律重點。

首先,對於在沒有勞健保保障的公司工作的勞工而言,一旦發生意外或疾病,將無法享受勞保所提供的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等多種保障。這無異於將自身的安全置於險境。例如,若一名勞工在工作中不慎摔傷導致骨折,若缺乏勞健保支持,將不得不獨自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形成沉重的經濟壓力。此外,失去勞健保的勞工還需要自掏腰包來支付健保的各類醫療相關費用,這對於經濟困境中的勞工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其次,未依規定為員工申報勞健保的雇主除了會面臨勞動部的裁罰,還可能會遭受勞工的民事索賠。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雇主有責任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若未能依照要求進行投保,將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款。此外,勞工若因工作意外失能卻未享有勞健保,則可在法律的保護下向雇主追求損害賠償,要求雇主補償未投保所導致的經濟損失。

因此,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不僅關乎勞工的安全與未來,同時也是雇主避免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的關鍵。勞工因勞健保能享有完善的保障,從而避免因意外或疾病引起的經濟損失;而雇主則能確保合法經營,避開裁罰與求償的風險。

負責人要保勞健保嗎?

負責人是否需要為自己投保勞健保,常常讓許多企業主感到疑惑。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負責人基本上必須在自身的公司內申辦勞健保投保,而不是透過其他單位或組織進行投保。換句話說,負責人需要繳納勞健保費用,並在此基礎上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然而,某些特殊情況也讓負責人可以選擇不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如下所示:

  • 已在其他公司投保:如果負責人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工作,並且已經為該工作投保勞健保,則可以選擇不在自己公司重複投保。在這種情況下,他將根據在其他公司的薪資金額,享有勞健保的保障。
  • 已投保職業工會:若負責人已經通過職業工會投保並支付相關費用,可選擇不再重複在自家公司投保。需要注意的是,職業工會的勞健保保障金額較低,或許無法提供與公司投保相同的福利。
  • 已投保區公所:若負責人在區公所已投保相應的勞健保,也可以選擇不在自己公司進行投保。不過,與職業工會相似,區公所的投保金額通常較低,可能不如公司投保所帶來的保障豐厚。

此外,負責人還需了解以下幾點:

  • 無法以他人名義投保:負責人不可將勞健保投保在他人的眷屬名下,例如配偶或子女。他必須以自己的名義申辦勞健保投保。
  • 投保金額須依表格申報:負責人投保的金額必須按照相關的投保金額分級表進行申報。一般來說,依據分級表申報的金額應為最高一級。不過,如果負責人能自行舉證以報告較低的投保金額,則也可考慮申報更低的金額,但此金額最低不得低於34,800元,且不得低於其所屬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例如,若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為30,000元,那麼負責人自證申報的金額不得低於34,800元。

總結來說,負責人是否應該投保勞健保以及如何運作,需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斷。我們建議您尋求專業的人力資源顧問或勞工保險局的指導,以確保您的投保策略符合當前法規,並能如實享有相應的勞健保福利。

可以參考 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

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結論

總而言之,不論公司規模大小,只要有雇用員工,就必須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即使公司只有1名員工,也必須依法為其投保就業保險和職業災害保險。雇主應了解相關法規,並積極為員工投保,確保員工權益,同時也避免自身的法律風險。

公司規模的大小與勞工保險投保的義務之間並沒有直接的關聯,無論公司只有1名員工,還是擁有上百名員工,都必須為其投保勞工保險。雇主應主動了解相關法規,並積極為員工投保,保障員工權益,同時也避免自身的法律風險。

建議雇主於員工到職之日起15日內,至勞保局辦理加保手續,並依法繳納保險費。若有相關疑問,可諮詢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以取得更詳細的資訊和專業建議。

公司幾人以上要保勞健保 常見問題快速FAQ

雇用員工未滿5人,是不是就不用幫員工加保了呢?

即使公司僱用的員工人數未滿5人,企業依然可以選擇自願為其員工投保勞工保險。這一選擇不僅讓員工獲得寶貴的保障,還能提升他們在工作中的安全感。勞工保險提供醫療、傷病、產假及死亡等保障,確保員工在面對意外或健康危機時可以依賴即時的醫療服務和經濟支援。此外,勞工保險還涵蓋就業保險,協助失業者透過失業補助及職業訓練,重返工作崗位;同時,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則在工作中發生事故時,提供必要的醫療及保障,減輕員工的不安情緒。

需要注意的是,凡僱用1人或以上的公司必須參加就業保險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這使得即便是員工數量較少的企業,同樣肩負著保障其員工基本權益的責任。因此,如果公司選擇不為員工參加勞工保險,也應確保為其申報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從而為員工提供全方位的安全保障。

雖然公司規模小,不屬於勞保強制投保單位,但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依然是一種明智而負責任的經營行為。這不僅能夠有效保護員工的權益,還有助於提升其忠誠度和士氣,最終增強企業自身的競爭優勢。

沒有勞健保可以上班嗎?

如果一名勞工選擇在未提供勞健保的公司工作,而是自行參加工會保險,那麼他們的權益將極有可能受到威脅。對於雇主而言,未按照法律要求為員工申報勞健保不僅會遭遇罰款,還可能承擔賠償責任,這無疑是一個高風險的選擇!最近,職業災害勞工保險法的立法經過已通過,如果這項法規開始實施,公司只需雇用一名員工就必須強制申報職災保險,小編將會及時更新相關的法律重點。

首先,對於在沒有勞健保保障的公司工作的勞工而言,一旦發生意外或疾病,將無法享受勞保所提供的醫療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及死亡給付等多種保障。這無異於將自身的安全置於險境。例如,若一名勞工在工作中不慎摔傷導致骨折,若缺乏勞健保支持,將不得不獨自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形成沉重的經濟壓力。此外,失去勞健保的勞工還需要自掏腰包來支付健保的各類醫療相關費用,這對於經濟困境中的勞工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其次,未依規定為員工申報勞健保的雇主除了會面臨勞動部的裁罰,還可能會遭受勞工的民事索賠。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雇主有責任為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若未能依照要求進行投保,將面臨新台幣2萬元至100萬元的罰款。此外,勞工若因工作意外失能卻未享有勞健保,則可在法律的保護下向雇主追求損害賠償,要求雇主補償未投保所導致的經濟損失。

因此,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不僅關乎勞工的安全與未來,同時也是雇主避免法律責任與經濟損失的關鍵。勞工因勞健保能享有完善的保障,從而避免因意外或疾病引起的經濟損失;而雇主則能確保合法經營,避開裁罰與求償的風險。

負責人要保勞健保嗎?

負責人是否需要為自己投保勞健保,常常讓許多企業主感到疑惑。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負責人基本上必須在自身的公司內申辦勞健保投保,而不是透過其他單位或組織進行投保。換句話說,負責人需要繳納勞健保費用,並在此基礎上享受相應的保險福利。然而,某些特殊情況也讓負責人可以選擇不在自己的公司投保,如下所示:

  • 已在其他公司投保:如果負責人在其他公司以勞工身份工作,並且已經為該工作投保勞健保,則可以選擇不在自己公司重複投保。在這種情況下,他將根據在其他公司的薪資金額,享有勞健保的保障。
  • 已投保職業工會:若負責人已經通過職業工會投保並支付相關費用,可選擇不再重複在自家公司投保。需要注意的是,職業工會的勞健保保障金額較低,或許無法提供與公司投保相同的福利。
  • 已投保區公所:若負責人在區公所已投保相應的勞健保,也可以選擇不在自己公司進行投保。不過,與職業工會相似,區公所的投保金額通常較低,可能不如公司投保所帶來的保障豐厚。

此外,負責人還需了解以下幾點:

  • 無法以他人名義投保:負責人不可將勞健保投保在他人的眷屬名下,例如配偶或子女。他必須以自己的名義申辦勞健保投保。
  • 投保金額須依表格申報:負責人投保的金額必須按照相關的投保金額分級表進行申報。一般來說,依據分級表申報的金額應為最高一級。不過,如果負責人能自行舉證以報告較低的投保金額,則也可考慮申報更低的金額,但此金額最低不得低於34,800元,且不得低於其所屬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例如,若員工的最高投保金額為30,000元,那麼負責人自證申報的金額不得低於34,800元。

總結來說,負責人是否應該投保勞健保以及如何運作,需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判斷。我們建議您尋求專業的人力資源顧問或勞工保險局的指導,以確保您的投保策略符合當前法規,並能如實享有相應的勞健保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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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端小草

我是端小草,專注於新創事業的公司設立與營運知識。實時會計記帳事務所致力於幫助新創企業和中小型企業掌握從公司設立到日常營運所需的會計、法規和管理知識。我們的目標是提供簡單、實用的指南,讓企業主能夠輕鬆應對複雜的行政和財務管理挑戰,順利完成創業之路。聯繫:[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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