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以為「勞健保」是公司額外的福利,但其實它是雇主的法定義務!當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會損害員工的權益。一旦發生職業災害或生病,員工將無法獲得勞保或健保的保障,不僅醫療費用需自行負擔,就連退休金也會受到影響。若您遇到此問題,建議您先與老闆溝通,若溝通無效,可向勞工局申訴,或請律師協助處理。 此外,記得收集相關證據,例如工作契約和薪資單,以利於後續的申訴或訴訟。
這篇文章的實用建議如下(更多細節請繼續往下閱讀)
- 了解自己的權益:作為員工,首先要清楚勞健保是法律規定的保障,雇主必須依法為員工投保。定期查閱相關的勞動法規,了解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樣在面對雇主時,您可以透過法規來捍衛自己的權益。
- 主動與雇主溝通:如果發現老闆未幫您投保勞健保或有其他相關問題,應主動與雇主進行溝通,解釋投保的法律義務及其重要性。可準備具體的法律條文或相關資料,讓雇主更容易理解這一點。
- 收集和保留證據:在溝通的過程中,及時收集與投保狀況相關的證據,例如工作契約、薪資單和任何通訊紀錄等,以便在必要時可以向勞工局或法律專業人員尋求幫助,進行申訴或更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老闆不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會有哪些問題呢?(上)
對於許多求職者而言,招聘廣告上所提及的「享勞健保、勞退提繳」等福利,常讓人以為這些項目是公司慷慨的附加福利。然而,實際上,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是雇主的法定義務,並不應被視為額外福利。尤其使用「享」這樣的字眼,更顯示出這是一種錯誤觀念。
那麼,當雇主未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將引發哪些潛在問題呢?根據《勞工保險條例》,年滿15歲且未滿65歲的勞工,若受雇於有5人以上的企業,雇主必須成立「投保單位」,為每位員工進行勞保投保。
首要的是,雇主未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屬於違法行為,將承擔嚴重的法律後果。例如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若雇主未按照要求為員工投保,將面臨新台幣1萬至5萬元的罰款;倘若情節較為嚴重,則可能面臨最高三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並附加新台幣3萬至15萬元的罰款。
其次,員工若沒有勞保保障,在職業災害或失業的情況下,將無法享受應有的保險給付,包括醫療費用和失業金。例如,若員工在職場上遭遇意外事故,導致傷害或殘疾,缺乏勞保保障意味著需要自行承擔高額的醫療費用,這可能會讓他們陷入嚴重的經濟困境。
更不容忽視的是,缺乏健保保障將使員工在生病或受傷時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健保系統是競合台灣的重要社會福利,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當雇主未為員工投保健保,這意味著員工需全額自行負擔醫療費用,這對於許多員工而言,無疑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此外,勞保同樣是退休金的關鍵來源。若員工沒有勞保的保障,他們將面臨退休後收入缺乏的風險。勞保年金是許多退休勞工主要的經濟來源,而未投保的人在退休時將無法領取勞保年金,這將使他們的生活變得更加困難。
總結來說,雇主未為員工投保勞健保,除了違法外,還會對員工的權益造成重大損害。勞工朋友們應當充分了解自己的權益,並勇敢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如您對相關問題有任何疑慮,請隨時諮詢專業的勞動法規專家,以獲得更深入的資訊和支持。
公司可以幫員工保勞健保嗎?
根據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在聘用員工後,除了必須為其投保勞工保險,也要同時為員工繳納健康保險和就業保險。根據《勞工保險條例》,雇主應當在員工入職當日辦理勞保申報並繳納相應的保險費。而《健保法》也明確要求,雇主必須在員工進入公司工作當天,向健保局申報其參加健保並繳納健保費。此外,只要公司雇用了一名員工,即使公司人數未滿五人,雇主也有義務在該員工到職的當日為其參加就業保險(參見《就業保險法》第5條)。
值得注意的是,幫助員工參加勞保的同時,雇主自動為其申請了就業保險資格。擁有就業保險資格的員工,能夠申請多項保險給付,包括:
- 失業給付:若因非自願離職而失業,員工可以申請失業給付,以支持基本生活需求。
-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失業期間參加職業訓練並成功重新就業的員工,能夠獲得這項津貼,以鼓勵其進修再就業。
-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參加職業訓練的員工,可以申請該津貼,減輕其生活壓力。
-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因育兒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員工,亦可申請此津貼,來幫助應對經濟困難。
- 失業勞工及眷屬的健保費補助:失業者可以透過申請此補助,減輕健保費的負擔。
雇主應該特別留意,若未依法律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可能使員工失去以上保險給付的資格。在這種情況下,員工有權向雇主提出索賠。因此,合法了解並遵循勞健保相關法規,對雇主而言不僅是義務,更是維護員工權益的重要保障,避免法律風險。
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 Photos provided by unsplash
公司福利有勞健保嗎?
許多人在求職時經常會看到公司在招募廣告中標示「享勞健保、勞退提繳」等福利,但其實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是雇主的法定義務,根本不應該列為公司特殊福利,更不該使用「享」這種模糊的字眼。那么,究竟雇主未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會違反哪些法律規定,員工又該如何應對呢?
首先,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13條,雇主如果未依法為員工投保勞健保,將面臨以下的法律後果:
- 罰鍰:雇主將面臨新台幣1,5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的罰鍰,這是法律明文規定的最低弊病。
- 補繳保費:除了罰款外,雇主還需補繳員工應繳的保費,以及自己應負擔的部分,造成經濟損失。
- 刑事責任:若雇主故意或惡意不為員工投保,可能會觸犯《勞工保險條例》第70條,面臨最高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的罰金。
雇主的法律失職不僅是罰款問題,還將直接影響到員工的權益,例如:
- 無法享有勞保給付:遭遇職業災害或健康問題的員工,將無法申請如醫療費、傷病給付等勞保保障,這將影響其基本生活品質。
- 無法享有健保給付:如因病或意外受傷,員工將需自行承擔全部醫療費用,這會給他們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
- 退休金損失:未投保勞健保的員工可能在退休後無法領取應得的勞保退休金,進而影響他們的退休生活品質。
因此,當員工發現雇主未依法為其投保勞健保時,應該采取主動行動以保護自身的權益。以下是幾個有效建議:
- 主動詢問:可以向雇主詢問勞健保的投保情況並要求索取勞保投保證明,以確認自身的保障狀況。
- 申訴檢舉:若發現雇主未依法投保,員工應該向勞動部勞動檢查局提出申訴或向勞工局尋求幫助。
- 保留證據:務必保存工作契約、薪資單、勞保投保證明等相關文件,以便未來需要維權時充當證據。
勞健保的保障是勞工基本權益的實踐,僱主必須依法為員工投保,而員工也需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確保在工作場所中獲得應有的保障和尊重。
項目 | 雇主未投保勞健保的法律後果 | 員工權益受損 | 員工應對措施 |
---|---|---|---|
罰鍰 | 新台幣1,500元以上9,000元以下的罰鍰 | 無法享有勞保給付 | 主動詢問勞健保投保情況並要求索取勞保投保證明 |
補繳保費 | 補繳員工應繳的保費以及雇主應負擔的部分 | 無法享有健保給付 | 向勞動部勞動檢查局提出申訴或向勞工局尋求幫助 |
刑事責任 | 最高一年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的罰金 | 退休金損失 | 保留工作契約、薪資單、勞保投保證明等相關文件 |
勞保誰負擔?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的規定,所有年滿15歲至65歲的勞工,不論是本籍或外籍,只要受僱於員工人數在五人以上的事業單位,雇主必須為其投保勞保。需要提醒的是,勞保實際上涵蓋了「普通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普通事故保險的保費中,被保險人將負擔20%,而投保單位則負擔70%,政府則負擔剩下的10%;至於職業災害保險,則完全由投保單位承擔。
簡言之,勞工每月需繳納20%的勞保費,而雇主則需負擔70%的普通事故保險費用及全額的職業災害保險費。雇主還需承擔勞保費中的10%政府補助,因此實際上雇主承擔了高達80%的勞保費,而勞工僅負擔20%。
除了勞保之外,雇主也必須為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其費率僅為1%,且分攤方式與勞保費用相似:勞工承擔1%,雇主則需負擔9%,政府則不負擔任何比例。雇主在員工入職時,必須立即為其加保,否則將違反勞保條例的相關規定。
勞保和就業保險是保護勞工基本權益的重要保障。雇主有義務為員工投保,一旦未能履行此責任,不僅會違反勞動法規,亦會削弱員工的權益保障,例如無法申請失業給付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等。因此,雇主務必要恪守投保的義務,為員工提供必要的保障,以避免自身觸法,引發不必要的法律問題。
負責人有勞健保嗎?
公司負責人的勞保規定相對複雜,依據公司員工數量可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 未僱用員工之事業負責人(一人公司):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負責人可視為自願投保對象,但無法單獨成立投保單位進行加保。因此,一人公司負責人需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勞保投保,例如兼職於其他公司或加入職業工會。
- 僱用員工5人以下的公司: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負責人可以自願參加勞保,但必須為所屬員工申報就業保險,並提繳勞工退休金。即使公司人數僅有五人,負責人若選擇不參加勞保,仍有義務為員工辦理勞健保、就業保險及勞退登記。
- 僱用員工5人以上的公司: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負責人必須參加勞保,並為所有員工申報相關的就業保險及勞工退休金。當公司員工數量超過五人時,負責人不僅需要強制參加勞保,還必須為員工辦理勞健保和其他保障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自2022年5月1日起,「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生效,即使是僱用5人以下的公司,仍須為員工申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以確保勞工遭遇意外時能獲得必需的醫療照護及補償。
總之,公司負責人在勞保方面的義務與公司員工數量直接相關。負責人不僅需了解自身的投保規定,還必須依法為員工辦理勞健保、就業保險及勞退,以捍衛員工的基本權益。
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結論
雇主未為員工投保勞健保,不僅是違法行為,更會對員工的權益造成重大損害。當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員工將面臨職業災害或生病時無法獲得保障,醫療費用需自行負擔,退休金也會受到影響。
為確保自身的權益,勞工朋友們應當積極了解相關法律規定,並勇敢捍衛自身的合法權益。建議您先與老闆溝通,若溝通無效,可向勞工局申訴或請律師協助處理。此外,記得收集相關證據,例如工作契約和薪資單,以利於後續的申訴或訴訟。
勞健保是勞工的基本權益保障,雇主必須依法為員工投保,員工也需要積極行使自己的權利,才能在工作場所中獲得應有的保障和尊重。
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 常見問題快速FAQ
老闆說「勞健保」是福利,不是義務?
老闆說勞健保是福利,其實是錯誤觀念!依據《勞工保險條例》和《健保法》,雇主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是法定義務,並不是公司額外提供的福利。如果雇主以「福利」的名義來規避投保責任,員工可以根據法律條文據理力爭。
老闆說公司人數少,不用幫我保勞健保?
雇主違法!只要公司雇用員工,即使公司人數未滿五人,雇主依然必須為員工投保勞健保。法律規定,勞健保的投保義務不以公司人數為前提。若雇主以公司人數少為理由拒絕投保,員工可以依法提出申訴。
老闆說已經幫我投保了,但我沒有收到任何證明?
要求雇主提供投保證明!員工有權要求雇主提供勞保和健保的投保證明,例如勞保投保單或健保卡。若雇主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員工可以合理懷疑雇主是否已為其投保。這時,可以向勞工局申訴,並保留相關證據。